本报讯(记者耿珊珊)在公司工作了十几年,公司因效益不景气被兼并,但两企业有协议老员工被新企业接收。自此老张就一直在家等消息,无人通知上班,也无人通知解聘,此事一拖就是13年。近日,在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帮助下,63岁的老张终于等来了法院的判决,并拿到了补偿款。
自1990年起,家住江岸区的老张在武汉某国企旗下的贸易公司上班。2002年,该公司一起作价和投资方成立了新公司。当年8月,该国企的上级主管单位下文,宣布老公司在册及离退休人员全部由新公司接收。2003年,新公司发布了相同内容的文件。
老张说,从2003年起,他曾多次向新公司申请安排新岗位,却并未得到任何答复。“后来因为这件事,我几乎每年都找相关部门,也石沉大海”。
去年4月,他求助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律师团成员、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密、肖东接手此案。因案发时隔多年,调查难度颇大。为此,两位律师走访多个部门,并找到当年跟老张共事的领导和同事。
去年7月2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新公司对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矢口否认,认为老张没有为公司工作过一天。同时,新公司是多方出资的新公司,不存在兼并的问题,还认为时隔十几年,此事早已过诉讼时效。方密、肖东律师则拿出多份文件材料证明当年公司兼并的真相和员工接收事实,还提供了大量的人证物证。
最终,法院认定,新公司和老张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判决新公司向老张支付生活费近4万元,并判定老张享受该公司的退休职工待遇。
本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老张终于等来了13年后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