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奕通讯员刘旻洋)半年全省缴获“伪基站”和“黑广播”作案设备429套,这个数字超过我省近5年来缴获此类设备的总和。湖北警方半年内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紧急止付、冻结被骗赃款877万元,帮助受害人追回被骗款582万元。
长江日报记者从昨日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成果发布会上获悉,该行动去年11月启动以来,全省共刑事拘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457人,破获各类电信网络刑事案件714起,抓获网上逃犯122人。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胡家祥分析,诈骗团伙多采用市民不熟悉的科技手段、或利用普通人的同情心或贪利心理,精心设计骗局进行欺骗、引诱、威胁、恐吓等,采取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法引人“入彀”。目前,我省仍有一批跨省、跨国的重点电信网络诈骗督办案件正在侦办中。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我省警方仍将把打击破案作为首要任务,发挥“四侦一化”作用,加快建立完善省厅“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设置“110三方通话联合接警”、“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大数据分析”、“警银(银行、金融、第三方支付)快查快止付”、“警通(通信运营商)快速关停”等多个快速反应单元,紧扣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在校师生、银行金融网点等重点防范人群或地点做好宣传,争取政法委和检、法部门支持,出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诉判的统一适用标准,解决具体个案中的障碍分歧。
此外,今年10月前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及有条件的县级刑侦、网安部门都将同步或联合建立电子物证专业实验室,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作案设备、作案手法、作案流程,加强研究剖析和依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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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8种情况
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
警方昨日发布提示,如遇以下8种情况,请警惕诈骗,坚持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
1、自称“公检法”或政府部门电话要求汇款;
2、通过微信、QQ要求异常汇款转账;
3、电话网络中提到中奖账户、安全账户、认证账户;
4、短信、微信内容怪异,或含不明网址链接;
5、网购、订票下单后,客服打电话提醒退款;
6、电话告知欠费、发放补助、积分兑奖,要求提供银行卡号、身份证号;
7、陌生人拨来的+86、170、171电话;
8、广播中出现1分钟以上的药品类广告。
(记者夏奕通讯员刘旻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