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吕翔宇申晓东)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委法治办获悉,汉阳法院院长、庭长一线办案成常态,部分案件审理还推动社会治理进步。
2014年11月20日,奶奶抱着出生仅44天的小欣怡在小区晒太阳,水泥块砸中欣怡头部。经抢救,欣怡虽脱离生命危险,但留下颅骨缺损、脑萎缩、肢体偏瘫等后遗症,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因无法确定肇事者,去年7月欣怡家人将居民楼一楼以上的32层128家住户告上法庭。
汉阳法院民二庭庭长熊敏亲自主审此案,并与其他法官组成合议庭。从立案、开庭到结案,汉阳法院前后历时4个多月,最终判决80名被告补偿小欣怡经济损失36万余元,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在案件审理的推动下,当年汉阳区率先拿出300多万元为全区居民购买“公共安全责任险”。无论是辖区常住人口,还是路人,只要在汉阳辖区内遭受高空坠物及树枝掉落,健身场所意外伤害,疫情传染,火灾、爆炸和恐怖活动的伤害,经现场取证后便能获得理赔。
据介绍,去年起汉阳法院院领导随机到不同审判团队示范办案,带头办理发回重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各庭负责人定岗至固定审判团队带头办案。
去年9月至今年3月,汉阳法院共受理案件4471件,审结4493件,法官人均月结案12.1件,同比上升152%。其中,该院7名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54件,同比增加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