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舒通讯员段晨晨扶雳)“入职初期就近距离接触职务犯罪案例,给我提了醒,有助于我们新公仆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颗扣子’。”昨日,江汉区人力资源局新录用科员侯旻熙听完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节约与能源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宋某某讲述自己的犯罪经过后对长江日报记者说。
宋某某于2001年任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节约与能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她与副主任利用负责该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职务之便,将氧化铁皮、切割渣等废料项目交由武汉一家金属制品公司经营,并协议经营利润的一半归该公司,另一半由两人来分。2004年8月至2010年8月间,宋某某先后收受该公司贿赂180余万元。
“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主要是自己疏于学习,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漠。”宋某某说,“我的‘胃口’越来越大,正是从‘一开始认为收一点回扣无所谓’开始堕落的。”
今年29岁的侯旻熙2010年入党,2015年被录用为江汉区人力资源局公务员。他对宋某某收受贿赂金额感到吃惊的同时,为自己在入职之初即接受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感到很有意义。“这有助于我们青年人塑造正确的价值观,从一开始就养成良好作风。一个人不管在什么岗位,都要守住‘廉政’这条做人做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