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设施手续不全也属违建
2016-05-26 07:07: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蔡欣星通讯员易先云林国祥张才栋)光伏发电设施虽然被鼓励建立,但手续不全同样属于违建。昨日上午,黄陂区城管委联合滠口街拆除一处用于光伏发电的违建钢构房,拆除面积45平方米。

5月23日,黄陂区城管滠口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到汉北首府小区时,发现该小区3-1-301室正在搭建钢构违建房。黄陂区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违建当事人李某在此处搭盖钢构违建房,准备用于光伏发电。由于李某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因此执法人员责令其5月24日上午前自拆完毕。

据了解,虽然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但李某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违法搭盖钢结构房,在自家房屋的阳台上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属于违建,必须拆除。

现场执法人员称,光伏发电项目需持电力部门审批意见和相关房产产权证明到城管部门审批,此例是黄陂区首例资料不齐全擅自搭盖且被拆除的光伏发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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