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辆报废电瓶车转运途中烧成空壳
2016-05-29 07:25:00 来源:长江日报

司机驾“火车”远离加油站

本报讯(记者汪洋魏娜)昨日10时许,一辆清障车行驶到工农路舵落口轻轨站附近时,疑似托运的电瓶车摩擦引发电路起火自燃,将其托运的70辆废旧电瓶车全部烧毁。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看到火已被扑灭,消防官兵正收拾工具准备离开。起火的清障车停在路边,车身挡板部分受损。附近10多米的路面,电瓶车的车身零部件散落一地,只剩骨架,多名工人正清理现场。

目击者吴先生介绍说,事发时清障车驶往三环方向,车上托运着满满当当的废旧电瓶车。行驶到附近一加油站时,车身突然有火光冒出,并伴有浓烟。随后,后方托运的电瓶车猛烈燃烧起来。

“当时司机也察觉到起火了,下车后试图用配备的灭火器灭火,无奈火势太大,没能将火扑灭。”吴先生说,因事发地附近就是加油站,司机担心有危险,便又继续往前开了一两百米,一直开到路边一开阔地带才停车,并升起翻斗,将满车的电瓶车全部卸到地上。随后,消防人员赶到将火扑灭。

司机介绍说,车后装载着约70辆废旧的电瓶车,准备拖到东西湖的报废车辆回收公司进行正常报废。推测是在运输过程中,这些报废车辆摩擦、撞击等原因,导致线路起火发生了自燃。

据交管部门介绍,车上运载的是交警查扣的违法车辆,当事人在公告期满后一直未来接受处理,依法予以报废。交警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没有合法手续的电动自行车,例如,超标车、拼装车以及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往往价格便宜,但使用的材质达不到技术标准,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和自燃事故,给市民生命财产造成危险,很多当事人被查处后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手续,交警也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交管部门提醒市民,最好到正规商家购买《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并依法遵规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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