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场劳权法律咨询人气旺
2016-05-31 07:08: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耿珊珊胡雪璇通讯员陈汉君舒伟军)不论是工资待遇、工伤赔偿,还是离职、休假的补助问题,律师们照单全收,有问必答。昨日,武汉职工劳动权益公益律师法律援助服务团首场法律咨询如期举行,10名律师组团提供法律咨询,40余名劳动者闻讯赶来,现场气氛热烈。

“退休后我被一家公司聘为工程监理,却没有拿到报酬。”78岁周姓老人咨询。据悉,2002年时,他退休后被某电气公司聘用在大智路做手机市场的项目监理。双方约定,周老没有工资,但是一旦项目成功,就可以拿公司10%的股份和项目收入提成。2年后,项目成功完成,并创收400万元。本想着能拿到40万的收入和公司股份,公司的负责人却迟迟不兑现承诺。随后,双方在街道协调下多次调解无果。

公益律师、北京隆安(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嫚莉接待了周老,并表示,双方的约定不是劳动关系,不是劳务关系,因而不受劳动法保护。如果周老想要讨回报酬,必须拿到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雇佣行为。其次,此事已过去十几年,很可能已过诉讼时效,只有拿出证明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证据,才能提起诉讼。

电工张先生,因被辞退对经济赔偿一直不满,跟公司打了多年官司。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茂垠说,案件已经二审终审。张先生说,因为不懂法纠结了这么多年,如果早一点打官司,很多证据也许还可以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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