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宋磊
五大党章首次规定,“党员年龄须在十八岁以上”。此后,除了六大党章无此规定外,其他历次党代会通过的党章都有这条规定。
“这一规定是有利于党组织科学发展的。”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报刊部主任、教授张秋实分析其产生原因:一个人年满18岁,通常便被视为成年,成年人在法律上有选择自己政治信仰的自由,才可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
五大以前的党章,以及六大党章,都没有对入党年龄做出限制,这是为何?张秋实认为,这是由党所处的革命和建设环境所决定的。
一大到四大召开期间,党组织发展较慢,全国党员人数不足千人。而四大以后,党员人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飞速发展,党的组织系统和高层领导机构布局趋于合理。
但是,大革命失败后到六大召开时,全党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中,党组织的发展处境困难,如果再限定入党年龄,那就有可能将一部分愿意加入共产党的18岁以下年轻人,挡在党组织的门外。
“在组织弱小、革命处于低潮时,限定入党年龄,不利于党组织的发展。在组织发展势头良好、革命形势处于有利境况时,对入党年龄作出科学的限定,有利于组织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党与共青团关系的科学发展”。
“当然,规定‘党员年龄须在十八岁以上’也不是要将18岁以下的进步青年挡在组织的门外。”张秋实说,中共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如有在政治上发育得甚早的青年,即是说,未满十八岁的青年已经具备了入党的条件,并且认为如果不接收入党就有所损失,那么特殊地接收其为候补党员,是可以的。但必须在满十八岁以后,方能转为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