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洋)昨日,读者朱先生拨打长江日报新闻热线反映,江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办公楼顶,旗杆上一面国旗倒挂悬在半空。朱先生质问:“怎能这样对待国旗?”
江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位于马场角路与马场角横路交叉口。昨日中午,长江日报记者来到该单位门前,站在办公楼下抬头仰望,只见9层高的楼顶上竖着一根旗杆,旗杆三分之二的位置倒挂着一面国旗。国旗的颜色看起来比较暗淡,外观陈旧。
“国旗代表国家的尊严,这样倒挂着太不规范了。”路过的市民陈先生见此情形后表示,悬挂国旗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何况是政府事业单位,更应该保护好国旗形象。
记者随后来到江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政办公室,一位吕姓工作人员听记者反映完情况后称:“国旗是今年春节期间挂上去的,当时是正常悬挂,可能后来遭遇风雨天气,国旗脱落,倒挂在了半空中。”说完,该工作人员立即打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前往楼顶,取下了倒挂的国旗,并表示将加强管理,避免出现类似失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武汉市规定,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户外国旗悬挂管理工作,依法纠正、处罚未按规定悬挂国旗的行为。
记者就此事咨询江汉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执法队员将加强沿街巡查,并责令江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整改。(记者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