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艳)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推行“同案同办”,相似的涉税案件用案例指导作出相对一致的处罚结果,确保了税务执法标准的统一。
今年以来,该局将全部提审案件与已有案例库中的68个案例对照,确保所有案件采用同一执法尺度,对尚未纳入案例库的违法事实,按件制作涉税问题处理、处罚记录单,研究处理处罚方案形成新的案例。
该局已成功参照处理上百例案件,案例点击学习数千次。税务案件办理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统一执法尺度,处罚“有例可循”,不存在厚此薄彼,纳税人感觉更公平公正,执法力度也得到提升。比如对虚开发票的处理,按照相关法规应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处罚。罚款区间跨度很大,导致难以具体严格执行。今年按照“同案同办”指导,对每起虚开发票案严加处罚,再结合《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最新修订,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案件,向社会公布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严格监管加上明确执法、联合惩戒,震慑了虚开发票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