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汛抗灾期间 认真履职尽责模范带头
2016-07-03 07:08:00 来源:长江日报

(上接第一版)

领导干部要到防汛抗灾任务最重、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在防汛抗灾中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应急预防和抢险抗灾作为“两学一做”主战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冲锋在最前面,战斗在第一线,到防汛抗灾任务最重的地方去,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对防汛抗灾工作的领导,落实好防汛抗灾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级责任人到岗到位到点。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深入防汛抗灾第一线,加强调度、值守和指挥,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要着力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全域排查隐患,全程跟踪雨情、险情、灾情,全面制定抢险救灾、人员疏散和救助预案,确保险情能够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一旦发生灾情,要迅速组织抢险救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要统筹抓好防汛抗灾和换届等重点工作,确保防汛抗灾有序进行、换届工作平稳开展、其他工作扎实推进,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防汛抗灾期间表现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通知》强调,要把防汛抗灾期间表现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党组)要在防汛抗灾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领导干部在换届关键时期和面临防汛抗灾急难险重任务的表现,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对防汛抗灾中表现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调整;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开展换届考察时,要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在换届期间特别是防汛抗灾期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情况,对那些精神不振、不敢担当的干部,不能委以重任;对那些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干部,不得作为换届提名人选。要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防汛抗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振奋精神、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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