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机计量 超出允许误差2倍
2016-07-04 07:08: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付莎通讯员胡琼之陈谦)近日,市质监局就“你点我查”抽检中发现的误差超标的4家加油站,处以2000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款。

此次共抽检24家加油站33台加油机,武汉大经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车城西路加油站、三丰石油商贸有限公司加油站、中石油湘口工业园加油站、武汉明达威石油有限公司明达加油站等4家加油站计量误差超过国家允许误差(±0.30%)。其中,前两家加油站抽查的加油机误差是允许误差的3倍。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这些“问题加油机”加油,消费者购买1升油实际上没有达到1升。长江日报记者就目前93号汽油每升5.9元算了一笔账,用超过允许误差2倍的“问题加油机”加油,每升要多收消费者0.035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和硚口区工商(质监)局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武汉明达威公司明达加油站整改;责令中石油湘口工业园加油站整改,并处以2000元罚款;责令三丰公司加油站、大经纬公司车城西路加油站整改,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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