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获司法救助的八种情形
2016-07-06 07:08:00 来源:长江日报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其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陷入生活困难的。

◎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受害人陷入生活困难的。

◎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救助金怎么定?

以案件管辖法院所在省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具体数额将根据救助申请人的实际损失、过错程度、家庭经济情况等确定。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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