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更要保持“党员常青”
2016-07-17 07:09: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兴华)昨日,市纪委第三监察室的9名党员,走进常青花园四社区,向社区书记递交了“在职党员进社区”联系证。

按照我市要求,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在职党员要到居住地社区、工作地社区或联系点社区报到,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现在正值防汛之际,这9名党员一报到,马上就走上大堤,学习完巡堤方法后,他们戴上草帽、拿起竹竿,和常青花园的党员们沿着大堤巡查起来。

“从报纸上看到他们的事迹,我们一直在被常青花园的党员们感动”,年轻党员马宏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他们身上体现着永葆“党员常青”的精神,“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们更要学习常青党员”,做到“党员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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