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等“国标”
2016-07-23 07:09:00 来源:长江日报

□付小为

山东疫苗案的爆发,进一步促进了国家对疫苗冷链运输和管理的重视,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并开始施行修改后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疫苗配送全流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武汉市疾控中心有关专家表示,我市将根据修改后的管理规范跟进执行。

相较于此前的规定,“新规”进一步扩大了冷链设备配置单位的范围,除有疫苗配送业务的企业外,疫苗生产厂家和流通环节涉及的所有单位,也必须同样具有相关配置。这是对“问题疫苗”的制度建设性回应,表明了国家遏制疫苗问题的决心。

以国家高度和国家权威解决社会普遍性问题,问题上升到了最高位阶,解决问题的手段也以最高层级的形式出现,既突出了问题的受重视程度,也是我们面对和处理很多同类问题的方式。经过最高指令的规划部署,层层下达地区,逐步跟进执行。

对问题的反思上升到国家层面,就整个国家全局而言,固然有统筹和贯彻上的优势,但即便具体问题是普遍性的,也就意味着地区、地方未可幸免地置身于问题。换句话说,普遍的问题同时也是局部的、区域的、地方的问题。一些问题,未必需要等到全面发生才被发现、关注,根据新的指令或要求完成推进,其实仔细来看,很多问题本来可以在地方、区域内得到局部控制。

回到“问题疫苗”上来,彼时受到波及省份的长长名单外,极少数省份并未入列。这其中不排除极为巧合的供销链偶然性,却也有地区局域管理成功的示范,不在其列的上海,即是得益于高于国家标准的疫苗监管地方性条例,将问题排出己身。事实上,客观认识“问题疫苗”与基层卫生防疫部门管理乃至配套能力不足密切相关的现实,也同时值得反思,相较于乡镇基层的有限能力,出现问题的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究竟是能力不足,还是意识不足?

我们说城市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胜利,形式上它是反自然的,本质上它超越了自然。城市的出现和发展解决了人口聚居带来的公共供给、卫生管理、疾控防疫等一系列问题。并且在发展的过程中,城市不断累积经验,面对前所未有的棘手问题,并将其纳入必须的城市管理项目中。置于公共健康管理范畴,疫苗是一个国家性的问题,同样是一个城市性的问题。作为多年来社会探讨、公众焦虑的话题,城市在自身范畴努力作为,尽可能保障区域内的公共卫生安全,也应当视为城市管理的一部分,放在地方治理思考和解决的事项中。推及到同类问题,如毒跑道、大气治理等等都是如此。

我们现在常常谈城市治理创新,我以为,创新不仅仅是形式的变化,手段的调整,更多时候,它是用现有方式解决我们身边的问题,把更多问题纳入城市治理的视角,各个击破,让生活其中的人更舒适、更安心。

(作者为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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