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起草《决定》收集意见建议300余条
2016-07-29 07:10: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郑汝可实习生杨蕾通讯员吕友明)正值我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进入关键时期,昨日,《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促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获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体现出武汉市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的主动担当和作为。

去年9月,武汉被列为全国8个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区域之一,承担探索系统创新改革、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使命。市委提出,市人大常委会要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特别是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提供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保障和法治环境。

前期调研表明,“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是当前深化创新改革工作的重点、焦点和难点,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通过法治方式和途径更好地引领、推动和保障我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顺利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出台《决定》,帮助破除当前阻碍创新改革的因素。

今年3月至4月,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先后调研了东湖高新区、武汉开发区、临空港经济开发区;组成4个调研组分赴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成都、杭州、济南等地考察学习,形成综合调研报告。5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6次座谈会,广泛听取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法制办等市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高校等单位意见,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市人大常委会还委托13个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并收集了248位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等,组织多次专题研究、深入讨论。

江岸区与会人员曾提出,目前监管部门缺乏激励机制,没有制定相应办法区别创新人员及企业的善为和恶为,避免企业偶尔出错就立刻大棒打下。市人大代表、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梁鸣说,作为企业的确想创新,但难度还是很大的,有些部门有一种不好的倾向,都想着安稳做事,不去搞新东西。全国人大代表童国华说,以国有企业为例,在现有发展模式下,会积极运用资本化手段,加强对外投资、并购、重组、技术合作等手段应用,其中难免会有失误或暂时的亏损,但现有考核机制对每一个项目均进行评判,只能成功不能失败,造成部分企业保守、谨慎投资,可能会失去发展机会。

调研、讨论、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直面我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存在的动力不足、突破瓶颈不力、统筹协调不够等突出问题,为起草《决定》收集意见和建议超过300条,数易其稿。

据悉,有的审议意见因受《决定》的体例和结构所限,未被写入,拟转交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中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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