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加强中法友谊大桥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保障中法友谊大桥桥梁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中法友谊大桥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法友谊大桥全日禁止高度3.5米(含3.5米)以上车辆通行。
二、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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