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扶持医养融合服务机构
2016-08-05 08:29: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关馨)近日,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高度重视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及时做好审批许可、扶持补贴等工作,为医疗、养老机构打造“无障碍”审批通道。

医疗机构独立兴建养老机构,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利用自身资源设立非独立养老机构的,可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床位达到一定规模,可享受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扶持优惠政策。

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将纳入区域卫生规划,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

此外,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变相抬高许可标准、人为设置准入条件、违规增加审批环节、互相推诿或不作为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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