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 作为践行“党员常青”具体行动
2016-08-05 08:29: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宋波)昨日,市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思想不松、队伍不散、力度不减,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学在深处、干在实处,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延伸到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一线,凝聚力量、坚定信心。要把党员带头开展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作为践行“党员常青”的具体行动,哪里有汛情灾情,党员就战斗在哪里;哪里有受灾群众,党旗就飘扬在哪里。要及时发现、深度挖掘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树立导向,营造氛围,鼓舞士气。

通知要求,各区(功能区)党(工)委要加强对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统筹协调,一手抓防汛救灾,一手抓经济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发展目标。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在人力、物资、技术、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党组织要进门入户了解群众需求,开展慰问活动,统筹党内帮扶资金和各类救灾款物发放管理,严格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强化社区(村)“两委”成员履职管理,团结带领群众战胜各种困难。市、区抗灾救灾工作组和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派驻地党组织开展重建,督导各项救灾政策落地生效,重建不完成、帮扶不脱钩、队伍不撤离。对党组织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给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以及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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