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璐
编者按:
前两天,澳大利亚游泳运动员霍顿指斥孙杨是“兴奋剂选手”,造成一个舆论热点。他所指的其实是一桩旧事。2014年,孙杨误服了一种治疗心脏病的药物“万爽力”,这是一种在中国非常通用的治疗心脏病的药物,其内含的成分“曲美他嗪”,是在2014年初刚刚被国际泳联列入的禁药,孙杨因不知情而误服。随后国际泳联调查事情来龙去脉,对孙杨作了轻微处罚,仅禁赛三个月、罚款5000元,取消他在全国游泳冠军赛上的1500米冠军。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孙杨曾经有意服用禁药,或者在大赛期间使用禁药。孙杨在奥运会和世锦赛舞台上赢得的任何成就,与禁药无关。
针对违禁药物的有关话题,我们特编发两篇评论,以飨读者。
霍顿指斥孙杨服用禁药,国内很多人表现出强烈的情绪,他们反对霍顿无中生有,故意干扰我方运动员的竞技状态。有一点是大家的共识,这就是,运动比赛坚决不能使用兴奋剂。涉及禁药,这可是奥运会最大的红线,也难怪激发起各种激烈的情绪反应了。
和寻常药物所不同的是,禁药和欲望相关。一般的药物所处理的是“病症”与“健康”之间的关系,思想家福柯曾经指出,现代世界将人身体的某种状态视为“疾病”,实际上是理性话语所建立起来的现代形态,而现代医学及其药物手段则强化了这种理性机制,将人的身体保留在某种“健康”的状态之中。一旦违背了这种理性手段,便被称为“疾病”。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疯癫”和“正常人”之间的关系。
然而,奥运会中所提到的“禁药”则不仅仅是这一层面的问题。从个人层面而言,“禁药”在短时间内强化运动员的身体能量的同时,久而久之将人的身体置于更为糟糕的疾病状态。1960年的罗马奥运会,有运动员直接死于赛场上,被查明便是过度用药所致。关于长期使用雄性激素对于女性运动员身体的损害,相关案例更多。从这点而言,禁药首先违背了现代世界的基本伦理,对人的生命权形成了挑战。
禁药的服用往往被视为一种对公平竞争原则的破坏。当然,从最低的层面而言自然如此。服用禁药的运动员在短时间内处于身体机能的兴奋状态,对不使用药物的运动员来说,无疑是不公正的。但更重要的在于,这形成了一种针对契约精神的背叛。假如只谈论公平,那么彼此都不服用药物,或者都服用药物,同样形成了某种公平;然而契约精神在于,一旦建立了基本的规则,则彼此应当遵守。现代世界的秩序,也恰恰是在这种契约精神上得以形成的。契约精神本身,体现了个人理性的统一性,这意味着不管我们来自哪个种族或者国家,在基本的理性层面,人们能够达成一致。这也正是奥运五环能够环环相扣的基础。
因此,禁药之所以作为禁药,实际上意味着它试图破坏现代社会的理性精神,让运动员的身体被欲望所掌控。它跨越了普通药物对于个人身体的理性建制,使得欲望构成了主宰身体的霸权。我们知道,奥运精神的核心在于对身体的激发和挑战,这一切建立在个人自然身体的基础之上,试图追求的是在自然的训练条件之下,人的身体所足以达到的极限,一切装备和训练设施只是完成身体辅助的功能,而不是对于身体的僭越。然而禁药则恰恰相反,它构成了一种反身体的装置,使得人的身体成为工具,而不再处于自然状态。运动员的肌肉和精神,在禁药的刺激之下,反而不属于运动员的个人主体,这才是禁药应当被严厉禁止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说,哪怕开发出某种兴奋药物,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没有损害,但若其是对于人类的自然身体形成变异性的刺激,这依旧是违背奥运精神的。
奥运精神是现代精神,但是正如开幕式中的圣火一样,指向的根本价值却来自于久远的人类源头,只有对于个人身体的尊重,才体现出奥运会每一项运动的真正价值。正因为这些价值的存在,人们才会那么在意霍顿的言论。他们的种种热烈表现,主流都是要维护奥运的公平理性精神。(作者为本报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