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互联网+”干坏事需监管
本报评论员李杏
区区一张实习证明,好像不是什么很严重的事,但这种利用互联网的“高级”造假手段,不能不引人深思。
各行各业都在搭乘互联网的东风,其实作假、行骗也不例外。一个先进的工具,能够带来社会生产生活的巨大改变,也能缩短恶念到实现的过程,让投机取巧变得轻松简单。
网络串联起一切,网上几乎什么都能得到,任何一笔买卖都能在网上达成,也包括学历、证明、证件。万物互联,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空间在消失,人的言行普遍快捷化。这固然是高效社会的体现,但过分的轻松,也给人带来一种没有负重的状态,造假是低成本的,网络为人省略了道德顾虑、纠结的过程。
过去,互联网总是与虚幻联系在一起,一提“上网”,就被认为是打游戏,泡论坛,社会顾虑网瘾泛滥。现在情况翻转了,互联网真正走进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后,言必称互联网,人人歌颂“互联网+”。事实上,有很多歪门邪道的营生都打起了互联网的主意,但人们的警惕性可能降低。
互联网是工具,工具无所谓善恶好坏。利用互联网的根本上还是人,做好事还是坏事也在于人,互联网越是普及,社会的监管协调越是需要跟进,不能被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抛在了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