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维修金何不设立“紧急预案”
2016-08-18 11:57:00 来源:长江日报

住宅维修金何不设立“紧急预案”

□谢庆富(江苏职员)

据报道,许多房屋“应修未修”或者修缮不及时,一些地方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还沉睡在银行账户里。不少小区电梯从发生故障到维修耗时要8个月以上,由于近半数业主不同意,有的小区电梯维修搁浅了近1年,有的物业公司经理工作10年仅2次成功启动此笔资金。(8月17日《人民日报》)

现实生活中,公众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感受普遍是:缴得容易,用起来难。有调查数据显示,几乎在全国所有城市,巨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都在“睡大觉”,使用率大多在1%上下。主要原因在于,物业和业主要想申请使用维修资金难度很大,即使申请成功,款项拨付到位也很慢。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钱”,为保护业主的利益,对其保管和使用要有很严格的管理制度,这是应该的。重视业主的利益,充分尊重业主的权利,决定权与物权充分相连,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前必须取得该建筑物2/3以上业主同意,这一规定是否合理需要斟酌。因为在实际生活中,要拿到2/3以上业主签名相当困难,除了部分业主难以联系到以外,还有很多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同意动用维修资金。比如屋顶漏雨,只涉及顶层住户,除了该户利益相关者,其他人大都不同意使用维修基金。许多顶层住户在费时费力邀约业主商讨未果后,只好咬牙自掏腰包。在这种情况下,维修资金得以保全,虽然大部分住户的利益未损,但是损害了少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同样是不公平的。

房子需不需要修,不是个民主问题。表面上看,维修资金安全了,但是最终导致所有人的利益都得不到保证。既要真正保护业主的权益,又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且操作成本很低,应该是维修资金管理的方向。比如,建立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开辟绿色通道,将常见的屋面防水、外墙脱落、楼房本体主管道、电梯、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列为紧急情况,跳过繁琐程序。

住房一旦“生病”,维修资金就要挺身而出“医治”,一刻都不可怠慢。要做到这一点,既要对维修资金严加看管以防挪用,也要让其申请更加方便、使用更加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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