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
2016-08-25 03:45:00 来源:长江日报

逐步将全国性大通道、全国性战略性自然资源使用和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确定或上划为中央的财政事权

据新华社电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

《意见》指出,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改革总体要求之一,是坚持财政事权由中央决定。在完善中央决策、地方执行的机制基础上,明确中央在财政事权确认和划分上的决定权,适度加强中央政府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能力,维护中央权威。

《意见》要求加强与相关改革的协同推进,2016年选取国防、外交等领域率先启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7-2018年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梳理需要上升为法律法规的内容,适时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推动形成保障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

改革主要内容

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

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

1

逐步将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方向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或上划为中央的财政事权

·国防

·外交

·国家安全

·出入境管理

·国防公路

·国界河湖治理

·全国性重大传染病防治

·全国性大通道

·全国性战略性

自然资源使用和保护

……

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

2

逐步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由地方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地方的财政事权

·社会治安

·市政交通

·农村公路

·城乡社区事务

……

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3

逐步将体现中央战略意图、跨省(区、市)且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科技研发

·公共文化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就业

·粮食安全

·跨省(区、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与治理

……

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

4

·条件成熟时逐步将以下基本公共服务划为中央的财政事权

全国范围内环境质量监测

对全国生态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

·对新增及尚未明确划分的基本公共服务

将应由市场或社会承担的事务交由市场主体或社会力量承担

将应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统筹研究划分为中央财政事权、地方财政事权或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

·中央的财政事权

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

·地方的财政事权

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

·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区

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

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将部分适宜由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上移,明确省级政府在保持区域内经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职责

将有关居民生活、社会治安、城乡建设、公共设施管理等适宜由基层政府发挥信息、管理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下移,强化基层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上级政府政策的责任

来源/中国政府网制图/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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