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付清赔偿款仍要受法律制裁
2016-08-29 10:12: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夏奕通讯员徐韬剑)赖账11年后,法院、警方查出男子已具备赔偿能力,可一年多里每次找到他,男子均恶意躲避甚至故意隐藏财产,警方调查确定证据后将其刑拘,家人慌忙将赔偿款付清,然而他仍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2004年市民喻先生的一条私船在江中被另一条船撞沉,当年年底,武汉海事法院判决对方2名船主共赔偿喻先生近50万元。但因对方二人当时确实无钱也无资产可折现赔偿,这笔民事赔偿被中止。

去年8月,喻先生得知对方一名船主陈某在汉阳长江边经营一家砂场,去年该砂场拆迁获补偿款230万元。虽然该砂场的法人是陈某刚满20岁的儿子,可喻先生却打听到主要负责运营砂场生意的是陈某本人。喻先生找到武汉海事法庭,提出陈某目前已经具备赔偿能力,要求法院恢复执行赔偿。

11年过去,按照相关规定,陈某及另一名船主到2015年共应赔偿喻先生120万元。武汉海事法庭对此案的恢复执行展开工作,法院人员多次到砂场走访寻找陈某,他却常常“隐身”,拨打陈某电话及发去短信,他也从不理会。

去年12月,法院费尽周折终于将陈某传唤到法庭,法官当面质询陈某,称调查出他的银行账户曾出现数百万的大笔资金进出,他却推说是儿子砂场的材料款。面对法院工作人员追问,陈某均以“不知道”“没通知我”搪塞。

今年5月,武汉海事法庭按照刑法第313条,以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求武汉水上警方对陈某立案调查。

水上民警在陈某儿子的砂场走访多次,深入调查与该砂场有生意往来的部分客户,得知陈某与他们谈生意时竟公然说出“别把钱打到我卡上,我在法院还有钱没赔”。

民警找到多家银行调出陈某的银行资金进出记录,发现他的几张银行卡内曾有大笔资金转入,随后又迅速转出,有故意隐藏、转移财产嫌疑。

调查近3个月并找到相关证据后,8月10日,水上警方建港派出所将陈某带回审查,并将其刑拘。这下,陈某一家人终于慌了,8月16日迅速将赔偿款汇入喻先生账户,然而此时陈某已被确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警方提请逮捕。

昨日,水上警方法制大队副大队长王洪向记者介绍本案时解释称,根据刑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解释,陈某的行为已经符合“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即使他目前已将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全数执行赔偿,他仍必须为他曾经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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