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美”是一个主观概念,但我要说,有的事物就是丑,人见人丑。说丑的人多了,这个“数量”可以成为审美的客观标准。因此马国馨先生的观点一点也不自相矛盾,考虑到他的发言主要针对公共建筑,就更显出一个经验主义者的智慧。
太过极端的作品,无论太抽象的,还是太具象的,都容易让人觉得奇怪。“奇奇怪怪”建筑的产生,是过分追求异型、标志性、满足建筑本身之外利益的结果。我和马老师一样,相信有些作品并非出于建筑师本身的意愿,而是“被倒逼”的产物。
有的人也许还要辩护说,“奇奇怪怪”的建筑是一种探索创新,是“先锋创意”的实践活动。不,奇怪与先锋有很大区别。最主要的一点,出发点不一样,前者只在乎炫耀,并没有多少技术和观念的创新,对社会的贡献也不大。一些我们诟病的宏大工程,从视觉上看,它也许的确挑战了传统建筑结构,做出了超大跨度的结构与施工,但对于国家形象、公共形象来说属于“零加分”甚至负分,很值得检讨。
先锋建筑往往是建筑师通盘考虑的结晶,它所包含的艺术观念、传达的文化讯息一般都比较丰富。和奇奇怪怪的建筑不同,它与环境融合的技巧更高明而不是更突兀,与周边的互动更协调而不是更难缠,展现出的建筑性格也往往耐人寻味。当然也有这种可能:做好了就是“先锋”,做砸了就是“奇怪”。
建筑既要最大程度满足“甲方”利益,实践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给使用者提供更舒适的环境,又要尽最大可能缓解城市矛盾,引导人们向更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承载独特的历史文化。“创意”的反面是平庸、老套,“奇怪”的反面是平实、协调,我们不能因为反对“奇怪”而把有新意的建筑一律拍熄火。
还是马国馨先生说得好,建筑是为人服务的,必须与生活本身,与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发生联系。我们不要搞奇奇怪怪的建筑,同时也要拒绝平庸。时间对于别出心机的小花样最是无情,只有那些经受住了时间和目光考验的建筑才会成为经典。
文/刘功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