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腐败分子自首的真是好作品
2016-09-03 06:11:00 来源:长江日报

让腐败分子自首的真是好作品

□胡建兵

“《人民检察官》让我了解了检察工作。今天,我向你们投案自首,配合你们办案,把我向官员送钱的事讲清楚。”8月31日,吴某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检察院投案自首。吴忠市检察院近期正在查办某官员涉嫌受贿案。吴某称其曾向这名官员行贿10万美元,连日来他观看了电视剧《人民检察官》,进一步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便向检察院投案自首。(9月2日《检察日报》)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的商业价值得到更大的体现,而它的社会价值很多时候反而遭到了忽视。结果就是文化产品的品种和数量大量增长,质量参差不齐,出现了“文化商品化”的现象,使一些十分荒腔走板的电视剧充斥荧屏,充满了逐利、虚假、血腥甚至暴力。

影视剧它不仅仅是用来娱乐的,更重要的是输出价值观。比如说我们想了解一个国家,最简便的一种方法就是要去看它的影视作品,了解它的国家、社会、风土人情,还有民众的价值观念等等。雷人的剧情、不靠谱的情节,一部接一部的电视剧比着看谁更俗,争着看谁更二。这些荒唐的电视剧虽然能吸引一部分人的眼球,但扭曲了历史,误导了民众,糊弄了社会,对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影响是非常恶劣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电视剧《人民检察官》以真实案例为基础,讲述了燕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副局长方大庆等人面对复杂而棘手的案件,沉着断案、抽丝剥茧,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经历了恋爱、收入、住房等现实问题,经受了生活对他们的磨砺。让人感觉到真实可信,也给一些违法违纪人员很大的触动。看完这部电视剧,行贿人吴某进一步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到检察院投案自首,说明这部电视剧发出了正能量。

一部好的影视作品,应该塑造高尚的精神,启发、鼓舞斗志,用正确的情绪健康的舆论引导人。影视作品创作活动应该与社会现实和时代要求联系起来,贴近百姓,源于生活,展现当代老百姓的生存状态,阐释民族文化的内涵。因此,希望更多的影视创作人员多深入生活,深入基层,多创作出《人民检察官》这样的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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