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15年底
全国60岁及以上
老年人口22200万人
占总人口的16.1%
16.1%
其中65岁及以上
人口14386万人
占总人口的10.5%
10.5%
近日,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时探亲休假。这一倡议被形象地称为“孝老假”,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称赞。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包括河南、安徽在内的多地都在设置或拟设置专门假期,让子女在父母身边尽孝。
老人生日可探亲休假
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为弘扬尊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老年节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支持时探亲休假。不过,“孝老假”怎么休、假期薪水如何计算等,《规划》尚没有规定。
记者注意到,在此之前,全国不少地区都提出了类似的休假概念。例如,今年5月,河南省通过的本地新计生条例中就明确,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而不久前公布的《安徽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安徽省将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子女照顾失能父母将享受带薪休假或政府补贴。
另外,江苏省也在探索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通过家庭设施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子女护理技能免费培训和补贴政策、子女照料失能老年父母的带薪休假制度等,鼓励家庭成员更好地赡养老人。
职工担忧“孝老假”难落实
无论是“孝老假”还是“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出台,都获得了民众的赞许,但伴随而来的也有人们的质疑——这些假期能落实吗?
众所周知,早在1981年,国务院就对职工探亲待遇做出了明确规定——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2年探亲1次的,可以2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另外,规定还明确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个出台了30多年的探亲假制度,除了在少数国家机关或大型国企还保留着,在很多企业已经名存实亡了。
老家在山西的李强是北京某机关单位的公务员,他告诉记者,虽然单位里一直有探亲假制度,但是工作5年的他,至今只休过一次探亲假,其他时间都是因为单位人手不够,或有紧急任务不得不放弃休假。
“我也是看新闻才知道有探亲假这种制度的。”在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的东北女孩张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有一次想休探亲假,还专门把国务院的规定拿给了人力部门,最后单位也只是批准了一周的假,当月的奖金还被扣掉不少。
不少网友都认为,“孝老假”、探亲假的初衷是好,但是要真正执行却很困难。据中新社
我国90%以上的老年人是在家庭中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