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企业曝光方便执法监督
2016-09-13 06:11:00 来源:长江日报

不良企业曝光方便执法监督

□叶祝颐(武汉教师)

9月12日人社部消息,近日该部部长尹蔚民签署部令,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对于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6类违反劳动保障法行为,要向社会公布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息。(9月12日《新京报》)

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保证员工休息时间,依法缴纳社保,加强劳动保护,不使用童工……法律法规对于这些问题早有规定,企业违规就应受到相应的惩罚。人社部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企业有6类违反劳动保障法行为,人社部门将向社会公布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息。这对无良企业无疑会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曝光便于及时查处和依法依规严厉处罚,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员工与企业之间权利地位并不对称。如果不尊重员工的企业多了,员工又能到哪里寻求劳动保护?劳动者为了保住饭碗,明知用人单位侵权,也不敢吭声。因为他们在强势的老板面前根本没有话语权,他们显得很无奈。但是法律不能无奈,劳动部门不该无奈。

曝光便于劳动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执法执行力,创设便于劳动者维权的舆论氛围与保障机制。这就要主动出击,主动到一线查处违规用人单位,并认真落实劳动者投诉,如果有用人单位实施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不仅要曝光其企业和老板信息,敦促用人单位补偿劳动者,而且要依法处罚,对打击报复投诉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也要明确罚则,让用人单位欺侮劳动者不仅失去民心而且得不偿失。

曝光让法律法规通上高压电,只有这样,保护劳动者权益时才能做到“雷声、雨点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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