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招新应设岗位 择优录用退役士兵
2016-09-14 06:04: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振华)昨日,我市召开2016年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会议要求,国有企业均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会议要求,任何企业不得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不得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或者限制、禁止下属公司接收退役士兵,不得以劳务派遣、有偿转移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对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退役士兵,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其上岗的,应当从当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按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副市长刘立勇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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