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两年报销情礼支出24笔
2016-09-19 09:27: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征通讯员周昶卢涛段晨晨)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蔡甸区纪委获悉,该区侏儒山街某村因违规报销情礼支出、发放津贴补贴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田某某今年55岁,1995年7月入党。办案人员介绍,2015年,湖北省农民负担检查工作小组到侏儒山街进行执法大检查,发现某村于2014年支付6名村干部(包括田某某在内)降温费每人500元、端午节补助每人500元、包组工资每人5000元,共计36000元。2014年,该村还报销了人情支出15笔8050元,2015年报销情礼支出9笔4100元,总计12150元。

办案人员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送情送礼,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仅田某某受到处分,同时该村违纪款48150元也被追缴,纳入村集体财务管理。

条例

原文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2条规定: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1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7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领导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

者说

公款姓“公”,不容“礼尚往来”

中国讲究“礼尚往来”,认为礼物是情感的载体,通过收送礼物,完成了一种精神上的表达。但如果收送礼品礼金的行为掺入了公共权力和私人利益,“礼尚往来”就变成了“利尚往来”,是违规违纪的行为。

公款送礼需要整治,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同样法纪不容。党员干部收受礼金的行为往往与受贿密切相关,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从偶尔收点小红包开始,慢慢就发展成收大红包、贵重礼品,最后突破法纪底线,彻底沦为腐败分子。正因为如此,党纪国法都对党员和公务人员收受礼金礼品做出了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收受礼金礼品的危害性和违纪性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记者黄征通讯员周昶段晨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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