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红色旅游征文 在我省开启
2016-09-21 06:20: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晋晓慧通讯员曹巧红)今年是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日前,湖北省正式启动中小学生红色旅游征文活动,邀请省内在校中小学生于本月内积极投稿,叙述对长征历史和长征精神的理解与感悟。

9月18日至9月30日,湖北省面向省内在校中小学生征集红色旅游作品,作品须围绕“弘扬长征精神·传承红色记忆”这一主题,通过游览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叙述对长征历史和长征精神的学习、理解,叙事言情,真实感人。题目自拟,作品体裁、风格不限(书法、美术作品除外)。

征文活动将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两大组别,应征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作品,小学组作品要求在500-800字以内,中学组作品要求在1000-1200字以内,指导老师可将对参评作品的点评附于作品正文的下方。每人参评作品数量不超过2篇,评审结果将于11月31日之前公布。

本次征文活动由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办,湖北省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办公室协办。按照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弘扬长征精神·传承红色记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红色旅游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面向长征沿线15个省区市在校中学生开展红色旅游征文活动。

投稿方式:

需上传参赛作品、本人2寸清晰(生活)照片一张以及姓名、联系方式发至湖北省征文活动组委会邮箱:228811810@qq.com。

格式要求:

封面标题使用二号宋体加粗;正文使用三号仿宋,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加粗,三级标题用三号仿宋加粗;页码于页尾处居中;页边距上3.7厘米,下3.4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

奖励:

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二、三等奖将授予荣誉证书及奖牌;并在人民网、半月谈网、央视网、中国旅游报等媒体上刊登宣传。

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荣誉证书。活动结束后,将邀请一等奖作者及其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单位代表参加“弘扬长征精神·传承红色记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红色旅游系列活动闭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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