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6年9月21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周学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王清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5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武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5年市本级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市本级决算。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6年9月21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任命严树华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童新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三、任命何震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庭长职务。
四、任命樊小娟(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五、任命陈纯红(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六、任命王艳(女)、杨俊广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七、免去秦红(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李炜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九、免去谌鸿伟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免去刘春江、张伟、张正武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一、免去李晓毅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二、免去柳洪强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6年9月21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周学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同意武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