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城市”具有制度供给能力
□本报评论员杨于泽
全面深化改革是我们的时代主题和时代使命,改革需要动力,而进一步对外开放正可以担起助推改革之任。改革与开放一向相提并论,是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的两翼与两轮。
从现象上看,开放是指引进国外资金与人才、技术,实际上开放一直是国内改革的倒逼机制。通过开放,实现了国内外两个市场的一体化,而国内法律、体制机制、监管方面的问题暴露出来,达到变革的目的。
今日中国,改革尚未完成,开放同样尚未完成,开放仍然是一种改革倒逼机制。改革经过30多年,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解放思想是首要的。思想不解放,我们就很难看清各种利益固化的症结所在,很难找准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很难拿出创造性的改革举措。开放正是改革的一面镜子,使我们找到症结所在,学会对症下药。
今日之武汉密集承接国家改革试验使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武汉列为“超大城市”,上月末国家批准在湖北等7省市新设7个自贸区——可以肯定的是,自贸区建设是武汉建设超大城市的东风。武汉的经济和对外贸易格局正经历重大改变,这更要求我们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为城市注入制度活力。
武汉当前的任务在于制度创新。武汉要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发挥超大城市的引领作用,经济体量、对周边辐射力很重要,制度供给能力成为关键。中国改革开放前期,各地习惯于要资金、要政策,但后来随着“政策差”消失,各地越来越依靠制度创新激发经济社会活力,形成区域竞争优势。现在武汉城市规模不可谓不大,但武汉在习惯思维中仍被视为“内陆城市”,从而与沿海区隔开来。如何打造制度性竞争优势,已成为武汉当务之急。
制度创新为城市开放新空间。譬如建设自贸区,表面上看,就是推动自由贸易,实现贸易便利和产业集聚,从而推动经济发展更上层楼;但推动经济发展只是一种我们要达到的客观效果,而推动发展的路径,在于政府职能转变,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改革贸易监管制度,不仅吸引更多优秀资源,也贡献更多的制度经验。
制度创新不仅带来国外资金和技术,而且带来制度内外比较,给改革提供参照系甚至目标体系。作为超大城市,武汉被国家拿来与上海相提并论。但我们不要陶醉于单纯体量的“超大”,而是要看到我们在观念、思维、体制与机制等各方面与沿海有怎样的相对优势与劣势,让海内外人士感到,武汉与上海在制度上是“平的”。规模、体量上的优势,要尽快替换成制度上的领先优势。
这种制度上的竞争优势,很容易转化成资源配置上的优势,从而给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带来无限可能性。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追求制度红利的释放。现在世界范围内影响投资和贸易的,仍然是一些制度性障碍。发展是世界潮流,改革也是世界潮流。武汉建设超大城市,就必须勇立潮头,成为制度创新、制度供给的弄潮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