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大量文物流失海外。当一个中国人,在圣彼得堡目睹充满黄沙气息的西夏遗迹,在巴黎各种华美博物馆里见到来自咸阳、洛阳、北京的中国国宝,他的内心一定会深深受到震动——那是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根,我们的文化!那种感触,不是轻飘飘一句“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所能化解。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历史的厚重性、排他性,永远无法抹去。对自我来源、自身历史的关注,是人之天性,民族共同体的正常情感。
尘归尘土归土,文物无疑属于它的故土。
难得的是,法兰西人高美斯先生是一个对中国文化有深厚感情的人,也有历史正义感。这首先得益于他丰富的阅历,更主要的还是他有着健全的人格。我感佩那些尽力帮助召回和追索文物的人们,他们的行动极有意义。他们的努力,让我们能以更小的代价去追寻独属于自己的悠长记忆。
据了解,海外流失文物,按法律所有权归属大致分两类,一类为有足够证据证明出处,以及流出途径非法的文物,一类为证据不足,或现在由“善意第三人”持有的流失文物。前者的文物所有权依然属于我国,其追索须通过外交与法律手段;后者的文物所有权已转移为现持有人,追索没有国际法依据,只能收购回收。我国后一类文物,估计达1600万件左右,占海外流失文物总数的五分之四。
因此,召回的任务还相当重,路很长。我国这些年为召回文物作出了很大努力,包括外交手段的使用和收购资金的投入,有目共睹。召回流失文物,需要政府与民间同心协力,需要更多人站出来。文/刘功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