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四层以上住宅楼必须设置电梯
2016-09-30 08:36: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付莎通讯员胡琼之)今后住宅小区电梯如未按规定配置电梯数量或选择低档电梯,都将不能在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相关许可证。如何界定住宅电梯配置选型是否符合规定?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我市在全国首次发布住宅电梯配置地方标准——《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通用要求》,并于10月28日实施。

去年9月,市政府印发文件《进一步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规划、质监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电梯配置规范,提高我市电梯配置标准,解决电梯配置数量不足、档次偏低、运行参数选择未留有足够冗余度的问题;建设开发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配置电梯,保证电梯规格、数量配置与建筑物的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电梯配置关,对电梯配置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

电梯配置标准较目前大幅提高

《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通用要求》将电梯分为舒适级、普通级和经济级,明确要求武汉市内至少选择经济级,宜选用舒适级。电梯的载重量要求至少为1000公斤,提高电梯容量。

从目前我市住宅电梯的配置现状来看,根据每层户数的不同,从电梯数量、容量、速度上提高了要求。如32层楼、每层楼6户居民,我市住宅小区基本配置2台,该标准实施后即使是按经济级配置也要求3台电梯。50多层楼住宅我市目前基本配置的是每秒运行速度2.5米的电梯,该标准实施后即使是按经济级配置,也要求是每秒运行速度3.5米的电梯。

新标准中,还提供《典型住宅建筑的电梯配置和选型表》和计算公式,便于建筑设计机构、建设单位选择好电梯数量、速度和载重量等关键指标。

新建4层及以上住宅须设置电梯

新标准中还将原住宅7层及7层以上才安装电梯的要求,提升为新建“4层及4层以上”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不少小区都存在7层甚至8层以上楼房无电梯的情况,出于各种考虑,越来越多的老小区出现老楼加装电梯的情况,这项标准实施后,可避免将来老楼加装电梯的问题。

新标准还规定,12层及以上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应不少于2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电梯底坑须具备排水能力

今年入夏后,我市遭遇连续强降雨,不少住宅小区电梯底坑渍水,电梯停摆。在制定电梯配置选型标准时,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也将电梯底坑防水等级和排水能力作为内容之一,底坑须采取排水措施,不得漏水和渗水,其防水设计应达到国标一级防水要求。

同时,新标准还提出电梯的机房和井道不应紧邻卧室布置,也不宜紧邻起居室(厅)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起居室(厅)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解决电梯噪声扰民的问题。

新标准中规定,新建住宅电梯应配置安全监控、视频监控、断电平层、一键式报警等装置,提高电梯应急救援处置的水平,为智慧电梯的建设把好入口关。

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称,作为电梯中枢的电梯机房,以前并未做具体规定,只要求机房通风,新标准规定必须安装空调,避免夏季机房因温度过高造成电梯停梯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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