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提升双创积极性
2016-10-13 06:34:00 来源:长江日报

收益分配不合理、成果转化周期长、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如果这些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不攻破,创新活力必然难以彰显,建设再多的“双创”平台,也不能提升“双创”积极性。

东湖高新区紧盯问题核心、分类施策突破,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探索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

“三权”改革调动创新活力

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三权”管理不配套、不合理,科技人员难有创新创业积极性。

东湖高新区率先出台“黄金十条”、“光谷创业十条”等系列政策,明确将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到科技人员和创新团队,并将收益比例提高到70%以上。

2014年底,通过地方立法,湖北省人大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试点列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去年年底以来,东湖高新区进一步优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大幅度提高人员费比例,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试,大批成果实现产业化。

8大工研院推动“产学研”对接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实现技术创新、高水平创业的重要力量。

设在光谷的8大工研院,涉及光电、生物、新能源、海洋工程、资源环境、卫星导航、智能制造,遥感测绘等产业领域。

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专业化服务”的模式,每个研究院都建立科技成果项目挖掘机制和工程化开发平台,并设立相应的孵化机构和投资基金,加强与市场对接、与人才对接、与资本对接。

以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为例,建设6年来,承担国家、省、市、区科技项目120多项,引进院士、千人等海内外高端人才108人,累计创办120余家企业,其中3家企业挂牌“新三板”,12家企业登陆“四板”、“科技板”。2013年启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作为研究院对外提供技术支撑的主要服务力量,3年服务企业数量超过330家,累计服务人次突破2.5万。

知识产权“特区”加大成果保护

知识产权是创新之果、创业之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先进生产力。

自2010年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以来,东湖高新区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审批、保护、交易工作力度,积极筹建光谷知识产权法院,加大对区域内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与此同时,光谷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建设,优化和便利企业专利申报和审批;推动华中技术成果交易中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构建光谷专利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形成专利评估评议服务机制。

2015年,光谷企业专利申请总量近1.6万件,连续10年保持30%增长,其中发明专利申请突破9000件,制定修订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83项,多数集中在光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知识产权密集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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