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项全面创新改革 试验任务启动九成
2016-10-13 06:34: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隽玮通讯员程蕾)中央确定武汉与京津冀、上海等8个地区成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后,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今年7月13日印发了国务院批准的《武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以下简称试验方案)。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将试验方案细化为137项创新改革试验任务,目前已有九成任务启动。

武汉试验方案以产业为主体展开。方案提出:坚持市场化导向和产业方向,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加快构建全新的产业创新体系,统筹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努力使武汉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育成区、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的示范区。

根据武汉实际,试验方案提出,在产业创新发展、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科技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财政税收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其中,我们需要国家授权推进的改革举措有25项,目前都已制订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5项中,3项落地,14项制定了实施细则,8项处于政策设计阶段。”

“改革举措中,句句离不开企业,目的就是发展产业。”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试验方案里,针对产业创新主体、创新资源、创新动力、创新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引导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提升企业在创新发展中的话语权、以企业为主导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企业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今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针对武汉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出具的一份评估报告中写道,“武汉市在试验方案报批的同时,同步启动推进创新改革试验”“盯住看、有人管、马上干”“137项具体改革事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部分改革事项已取得一定成效”。

评估报告认为,在国家授权改革举措中,我市促进科技金融改革、人才出入境便利措施、开展武汉制造2025行动、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等取得初步进展;地方特色改革举措中,实施“创谷”计划、实施“城市合伙人”计划、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法治方式出台容错机制、推进行政审批3.0版改革等,取得了较好成效,具备进一步评估总结和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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