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者拿回4.6万元
2016-10-15 06:53: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廖桥)“顶层露台可以改成阳光房”这样的说法应当引起购房者注意。昨日,在经过2天的反复协商,光谷坐标城小区一套因“阳光房”产生的买卖纠纷终于得以化解,当事三方解除二手房交易合同,买房者拿回4.6万元已支付的费用。

10月13日,市民柳女士一家看中光谷坐标城一套107平方米的二手房,并通过房天下网站与卖家达成240万元总房价的交易合同。然而,在分别向卖家和房天下网站支付1万元定金和3.6万元中介费用后,柳女士一家被卖家告知顶层100平方米的露台属于无产权面积,如果业主擅自封闭改建,将被认定为违建行为。

柳女士一家表示,卖家在网站发布“顶层露台可改造阳光房”的说法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且无法通过书面形式保证买家对该露台的产权,要求终止交易行为,并拿回所支付的4.6万元费用。由于卖家及中介人员均不愿意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三方出现分歧纠纷。

本报记者介入并对此事进行了报道。13日、14日两天,三方连续多次就事件后续处理进行协商。昨晚,房天下网站相关负责人向长江日报记者表示,此前出现纠纷主要原因是交易过程中发生的沟通和理解误差,事发后房天下积极联系买卖双方友好协商,最终三方解除交易合同,房天下网站将3.6万元佣金返还给柳女士,并垫付卖家收取的1万元定金,已收取1万元定金的卖家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此外,房天下网站表示,将继续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尽快帮买卖双方找到其他房源和买家。柳女士一家及卖方均表示,对事件发生后的处理结果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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