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目标
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用3年左右时间组织开展改革试点
项目选择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导向,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不超过20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水电或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开展试点。试点项目不限企业所有制性质,但应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试点范围
水电开发应选择建设周期较短、经济性较好、征地面积和移民人数适量的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应选择以露天开采方式为主、预期盈利能力较强的项目
2017年内完成审批核准程序并开工建设
征地范围不跨省(区、市)
征地及影响范围内的原住居民,应包括一定比例建档立卡贫困户
出具项目影响区域内原住居民同意参与试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诺优先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体股权收益等证明材料
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统称贫困县)开展试点,优先选择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贫困县
来源/中国政府网
制图/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