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扶贫单位 没按要求驻村帮扶
2016-10-25 08:14: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唐煜通讯员马庆军段晨晨)昨日,市治庸办第一督查组到新洲区、汉南区暗访督查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时发现,有的扶贫单位没有按要求驻村帮扶。

在新洲区三店街曹岗村,督查员发现村委会门口悬挂的对口扶贫单位为武昌区房管局和武昌区安监局,现场只有武昌区房管局的一名扶贫工作人员。该村有关负责人和村民表示,没有武昌区安监局的扶贫人员驻村开展工作。新洲区凤凰镇的毛冲村的对口扶贫单位为市委组织部,扶贫队人员到岗情况正常。

督查员还了解到,贫困村曹岗村与武汉万兴祥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将60万元精准扶贫资金投入到该公司,由该公司每年回报10万元作为村脱贫资金。这笔扶贫款用于在曹岗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曹岗村党支部书记肖玉斋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介绍,为了落实光伏发电项目他们也跑了很多路,但是由于该村土地均为基本农田,没有合适土地用于项目建设,再加上与国家电网对接回购电力的问题也不太顺利,才使得项目搁置。

此外,督查员还走访了汉南区湘口街硚口大队等地的贫困户。督查员发现,部分贫困户的子女已不在本地居住,但户口还在本地,也被列入了当地的扶贫名单。

督查组表示,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将向相关部门反映做出处理,以保障实现脱贫目标,更好地贯彻实施精准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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