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耿珊珊实习生朱丽兰通讯员雷学武)高先生查出患有肺结核后,公司给了3个月时间治疗,却没收了工资卡。2015年,高先生因病被公司开除。近日,在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的帮助下,高先生获赔7万余元。
2011年11月,高先生进入武汉某生物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4年9月,高先生身体突感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患有肺结核。公司给了他3个月时间进行治疗,并让他上交了工资卡。从那以后,高先生一直持续治疗,没能去上班。
2015年7月,公司以结核病不适合工作为由单方辞退高先生,并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高先生说,公司没有为他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还扣了治病期间的工资。
高先生认为该公司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将单位诉至仲裁委,但由于证据的缺乏,仲裁结果不尽如人意。2016年1月,高先生向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进行求助,公益律师团成员、江汉区法律援助中心邱建斌律师伸出援手。
了解相关案件事实后,邱律师前往仲裁委员会调查阅卷,发现由于诉讼时效和证据不足等原因,高先生的部分仲裁请求并未得到支持。“没有充分的证据,维权困难也不稀奇。”邱律师表示,取证有很多技巧,只是一般人往往搞不清楚。
随后,邱律师多次前往市工商局、市社保局,调出企业的工商信息、社保缴费清单及银行的零售客户交易清单。邱律师对症下药,在合理调整部分请求后,再次指导当事人搜集证据,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6年5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因邱律师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清晰明确、证据充足,法院采纳了邱律师的辩护意见,支持其诉讼请求。
近日,法院判决武汉某生物公司支付高先生违约解除合同经济赔偿金39370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21653.5元、被扣留的工资10147元,并要求公司为高先生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邱律师表示,劳动争议案件中最常见的是报酬请求和劳动合同纠纷,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往往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且取证难,只有把握案件事实,充分调查取证,提出切实可行的辩护意见,才能帮助当事人得到合法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