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违规施工被罚3000元
2016-11-09 06:12: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师师通讯员黄荣曾玥)自家门前地势过低,雨水倒灌影响出行。长江日报记者昨日获悉,一家单位因没有报批就请人挖开路面施工改建,被罚3000元。

11月2日,东湖风景区城管执法人员在青王路巡查时,发现武汉铁路局武昌东车务段大门正在进行维修施工,门前堆放着许多建筑材料,旁边还停着一辆挖掘机。检查发现,车务段大门前的道路已被挖开,挖掘的路径既不规范也不标准,通过询问施工负责人得知,系施工队擅自挖掘。经执法人员实地测量,开挖路面长6米、宽1.5米,面积约9平方米。

施工负责人称,车务段门前道路低于改造后的青王路路面,只要下雨,车务段门前就会渍水影响通行。挖开路面填高后,雨水可流向别处,还能改善单位形象。因为一直在赶工,所以还没去办理报批手续。

根据《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相关规定,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属违法行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释法后责令其尽快整改、早日恢复路面。后做出处罚3000元的决定。

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单位和个人,在挖掘道路之前一定要咨询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按要求施工,并及时恢复路面,以免对道路交通和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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