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可共享交换
2016-11-11 04:10:00 来源:长江日报

市级平台明年前正式上线

本报讯(记者章鸽通讯员张镝)明年1月1日前,武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上线。今后,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将打破政府部门间“信息孤岛”,在工商、审批、行业主管及其他部门之间实时传递、无障碍交换,提高职能部门协同监管效能,增加企业违法成本,这是记者昨日从我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能实现企业信息自动归集,依托云端武汉平台,实现工商部门登记、监管信息,以及各相关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司法协助、抽查检查和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的自动归集、共享,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据介绍,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在11月20日前试运行,明年1月1日前市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正式上线,明年2月1日前,区级平台正式上线。

副市长张光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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