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总监有权拒绝下达冒险作业指令
2016-11-29 06:19: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郑汝可通讯员朱博匡仁杰)昨日,《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规定,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有权拒绝执行影响安全生产、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决定,有权拒绝下达违章生产、冒险作业的指令,并要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拟规定,湖北省域内的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担任分管安全的总负责人。

对于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建(构)筑物拆除等危险作业,条例拟明确,应有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向作业人员书面说明危险因素、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等。

今后,烟火爆竹的生产经营,还拟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包括生产、经营和运输等环节,烟花爆竹的生产、批发单位也应建立生产、采购、销售档案,并留存3年以上。

生产烟火爆竹的单位,不能将半成品委托他人再加工,也不能购买半成品再加工;还不能将生产流程中的危险工序,以承包、租赁、联营等方式分散、转移给他人加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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