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试点公共体育服务建设
2016-11-30 06:22: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崇成通讯员李宁)昨日,省体育局与鄂州市、潜江市、京山县、来凤县签署合作共建协议,正式启动湖北省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

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为期两年,到2018年12月结束,分为筹备启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总结推进阶段。其间,鄂州市每年将获得700万元经费支持,潜江市、京山县、来凤县也将获得500万元,这4地将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等政策标准。

试点期间,鄂州市将重点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积极承办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潜江市将建议覆盖城乡的市、镇、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服务网络,打造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推动大型体育场馆及公共体育设施对市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中国网球之乡”京山县在城区以网球为主的公共体育场馆已全部实现免费开放的基础上,将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全国第一个土家族自治县来凤县,则将充分挖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摆手舞等民间体育资源,探索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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