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匿名捐款人的“匿名权”
2016-12-03 04:14:00 来源:长江日报

□杨于泽

之山中人语

近日有消息称,浙江宁波市署名“然顺”的捐款人给当地慈善总会寄去93张汇款收据,实际上匿名捐款91万元。此人多年来以“顺其自然”的名义向宁波市慈善总会捐款累计859万元。据说有关方面掌握其身份线索,但大家不约而同地放弃寻找,尊重其不愿意露面的意愿。

尊重捐款人的匿名意愿,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有些地方喜欢刻意找出匿名捐款者、匿名见义勇为者。上网搜索,可以找到大量寻找匿名好人的人造事件,有的是官方主导,有的由媒体牵头,每每大张旗鼓。比如宁波还有一位署名“风调雨顺”的匿名捐款人,从1999年起迄今捐款数百万元,2007年获颁中华慈善总会“爱心中国”特别奖,但他缺席颁奖,结果央视和宁波当地寻找多年,至今念兹在兹。

匿名捐款、见义勇为不留名,被很多人理解为不图名利的行为。不知道是何驱动,很多人很多机构总是急着要揭开谜底。从大量找人案例来看,人们找到匿名好人后,匿名好人或坚拒媒体采访,或被迫配合宣传报道。媒体显出一副津津乐道的样子,而匿名好人反而被迫做了媒体的无薪“接访员”,实际上成了媒体的道具。

这里存在一种深刻的伦理悖论与利益冲突:匿名是匿名者的一种道德选择,也是他的偏好或利益所在;但是有关部门或媒体认为找到匿名好人,有益于社会教化。社会教化是公共利益,匿名者必须放弃匿名的权利,公开自己的身份,配合媒体宣传报道。这似乎是有关部门大张旗鼓寻找匿名好人的合理性所在。

但是,如果一个社会对好人的某种无害偏好或合理利益都不尊重,这可压根儿就不是什么好事。捐款和见义勇为都是“善”,匿名意味着他们不图名、不求回报,是“善”上之“善”。对于这种“善”上之“善”,理应给予充分尊重。找出匿名好人,不仅违背了好人意愿,而且常常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本质上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匿名与“揭密”,反映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观,代表着两种人生境界。寻找匿名好人的隐蔽逻辑,是找出好人,给他名,可能的话给他利,落脚在社会知恩图报。但匿名好人认为做好事是略尽社会责任、安放自己良心,不图任何回报。匿名好人显然是在奉行非功利道德观,而知恩图报的逻辑恰恰相反,是一种功利主义道德观与实践原则。找出匿名好人,给予宣传报道,应该也是出于良好愿望,但更好的选择是尊重。

时下人们习惯于以财富或收入多少讨论“社会不平等”,而全然忽略了人们人生境界的巨大差异。王健林近期接受《福布斯》杂志采访,称自己最崇拜两个企业家,以前是乔布斯,现在是比尔·盖茨,前者是创新的大师,后者捐出几乎全部私人财富。巨富“裸捐”,天下皆知,有着良好的效应,不能说境界低。但有人匿名捐款、见义勇为不留名,也是一种境界,一种选择,没必要非要揭开谜底。

(作者为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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