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受伤被公司扣10多天工资
2016-12-04 04:13: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汪洋)昨日,在吴家山舵落口大市场做装卸工的陈先生拨打长江日报新闻热线称,9月中旬帮公司搬运铁块时,铁块脱落砸伤了手指。受伤休养期间,公司没有发工资,陈先生认为不合理。

昨日下午,长江日报记者在舵落口大市场一家物流公司见到陈先生,他的右手中指和无名指伤口还未痊愈,指甲脱落了一半,上面结着血痂。

陈先生说,他6月份来到这家物流公司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9月18日,他帮公司搬运铁块时,因铁块太重,他放下来休息时砸伤了手指,手术治疗花费了4000多元。“由于受伤后没有上班,9月份只收到了1500元工资,而正常情况下,我每个月的工资4000元左右。”

记者随后与陈先生找到公司刘经理,他说,陈先生手术治疗所花的费用已全部由公司垫付,因为他9月份有10多天没有上班,所以按照公司考勤制度,只发了部分工资。“我们认为,是他自己不小心才受的伤,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只承担医疗费用。”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礼明认为,当事人陈先生与物流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属于雇佣关系。“陈先生在工作中受伤,是否是他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能由物流公司单方面说了算,而应由法院来认定。”

管律师说,陈先生可先做伤残鉴定,然后再向法院起诉,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申请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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