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社区居民家庭生活纠纷
2016-12-05 08:18:00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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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美珍通讯员陶哲)日前,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携手知名律师及市委法治办法治宣传人员来到江岸区后湖苑社区,为居民现场答疑解惑,化解当地居民的生活纠纷。

据了解,后湖苑社区有8个小区,居住着万余居民。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介绍,居民们在物业、房屋问题以及生活家庭纠纷较多。

1日早上,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成员与知名律师、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学恩、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主任严道清来到后湖苑社区的社区文化广场。不一会儿,居民们纷纷赶来,观看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宣传展板,围着律师们,提问咨询。

超市购买的香肠过了保质期

可凭票据要求退货

圣诚和园小区张女士向蔡学恩律师咨询:她平时爱到超市买香肠,有次多了个心眼,看了一下保质期,却没想到保质期已过,虽然气愤,因钱数不多,也不想去扯皮,但心里一直不舒服。

蔡律师说:这事情虽看似不大,但食品安全却关乎人的健康。按《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是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不仅可以要求退换,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蔡律师建议,平时购买商品时要注意看保质期,保留小票、发票等票据,有了问题可依票据及时找商家或生产商反映,要求退换并赔偿。

厨师工作中突发脑溢血死亡

如何要求老板按工伤赔偿

周女士反映:她老公在一餐馆做厨师,在厨房上班操作时,突发脑溢血死亡,周女士料理完后事找到餐馆老板,希望按工伤赔偿,老板却认为其丈夫是病死的,拒绝按工伤赔偿。

严道清律师回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可以视为工伤的,周女士作为受害人家属,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亡相关补偿,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上述工亡赔偿。餐馆老板不予赔偿,周女士可申请司法诉讼。

严律师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定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可防在出现意外后,申请工伤保险,这样既分散了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又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往日私盖房屋出租

如今拆迁分配起争议

王师傅一早从后湖赶来,反映了他家的房屋问题。王师傅兄妹4人,父亲名下的私房由弟弟居住。5年前,弟弟出资在原宅基地上加盖楼层,出租收租金自用,兄妹间也没签什么协议。近日,该房屋划入拆迁范围,弟弟认为房屋是他出资加盖,要求多分,其兄妹却认为,弟弟虽出资加盖,但也享用了租金,且一直居住,要求平分,每次协商都是以吵闹收场,甚至还动了手脚,亲兄妹感情受到伤害。王师傅极为苦恼。

“我们律师事务所”田大军、刘磊两位律师听完,又仔细询问了细节,分析说:王师傅父亲如果留有遗嘱,则原私房应根据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如果父亲未留下遗嘱,根据继承法规定,原私房应由王师傅兄妹四人按份继承,原私房所有权归兄妹四人共有。如果兄妹四人对加盖房屋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内容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如果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两位律师认为,王师傅兄妹四人应首先协商,如协商不成,则面临加盖楼层被拆除风险,兄妹四人应对拆迁补偿进行平均分配,同时兄妹三人就加盖楼层,也应对弟弟进行折价补偿。

日前,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走进后湖苑社区为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记者刘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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