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车辆人员 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6-12-08 21:11: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鞠頔)昨日上午,我市就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整治非法营运召开专项会议。为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会议决定,计划用3个月时间,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并完成全市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

据了解,此次将重点对高速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公路标志、标牌、标线,夜间诱导和防眩设施以及护栏、隔离栅进行排查治理。普通公路方面,将对陡坡、急弯较多的高风险路段,采取增设安全护栏、裁弯取直、拓宽路口等措施。

此外,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责,即进一步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检查过程中,发现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除了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通过相关平台曝光。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人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保持高压态势。

副市长刘立勇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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