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晟通讯员张兆松)长江日报记者昨日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获悉,监测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5年间,虽然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呈逐年上升的情况,但长江干流水质状况趋于好转,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提升12个百分点。
长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05年,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为296.4亿吨。2015年,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增至346.7亿吨,比上年度同比增加7.9亿吨,其中工业废水占比最大,为56.4%。
不过,长江流域全年期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比例从2006年的66.7%逐步增加到2015年的78.8%。其中,2015年,Ⅰ、Ⅱ类水的河长为36945.6公里,占54.6%,Ⅲ类水的河长为16400.3公里,占24.2%。两者总长度超过5万公里。
对此,长江委水保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出现废污水排放总量上升的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这种情况与水质同步提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这也是长江沿线地区“软硬兼施”的结果。
“过去长江上有较为明显的城市污染带,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就采取了硬措施,加大了沿线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了大量的污水处理厂,实现了达标排放。虽然废污水量增加,但是水里污染物浓度显著降低,使得总体水质变好。”该负责人说,在一些长江支流上,比如成都府河和贵阳南明河沿线,也加大了污水处理力度,使进入长江的污染量减少。
在软的手段上,国家通过加强监督,并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排放标准进行提升,上述人士说,比如现在污水处理厂尾水标准普遍从一级B提升至一级A,这对水质提升也是大有裨益的。
此外,目前长江干、支流上的水利工程,也可以在枯水期对水量进行调节,这对改善长江干流水质起到积极作用。